微信+关注 App下载 快速登录 扫码登录

刘明国: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 推动《条例》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20-08-12 11:42:46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2020年第15期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委常委、田东县委书记 刘明国 阅读:951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各级各方面开展农村工作的总遵循,是一篇集中全党经验智慧、符合时代要求、充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文献。这里,我结合《条例》文本和工作实际,围绕县委书记怎样认识《条例》,如何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以及怎样抓好《条例》在基层的贯彻落实等问题,谈几点粗浅认识。

 深化思想认识,引领行动自觉

 站在县域的角度,深刻学习领会《条例》内涵和精神实质,至少有四个突出特点值得关注。一是党的农村工作理论高度集成。《条例》作为我们党制定的第一个农村工作党内法规,集中体现了党长期以来形成的重要理论、方针、政策,及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以农村工作为主题出台的22个一号文件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比如,党的农村工作六大原则、五大保障作用。二是县级党委地位更加突出。《条例》特别强调,县级党委处于农村工作的前沿阵地,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三是一些重点工作要求更加系统。包括如何设立地方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部门,如何加强党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的领导,如何注重改革、投入、科教、规划、法治作用等方面。四是有关考核措施更加实化。其中把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聚焦于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成效上,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

 这里,还需要特别关注的是,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口在总人口、农业在GDP中比重的持续下降,以及各级机关“三门”干部的增多,包括部分县委书记在内,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出现了不重视、不懂、不会抓、甚至不抓农村工作的情况。《条例》提出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懂“三农”、会抓“三农”,分管负责人应当成为抓“三农”的行家里手等要求,十分必要。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对农村工作和《条例》颁布实施重要性的认知,决定着我们抓落实的态度和力度。从内容看,《条例》对于党的农村工作,既有高度的理论指导性,又有重要的实践操作性,尤其对于农村工作主战场的县级层面来说,更是最权威、最基本的工作遵循。因此,作为党执政兴国和农村工作“一线指挥部”的“总指挥”,县委书记必须带头学好《条例》,自觉以《条例》武装头脑,以此强理论、明方向、找方法,推动农村工作更好地开展。

 加强党的领导,推进重点工作

 对于县委书记而言,抓农村工作该从何抓起呢?结合近年来广西田东县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关键还是要按照《条例》精神,把加强农村党的建设贯穿始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扎实推进产业振兴。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建设,《条例》明确的主要任务把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放在首位。田东县作为老少边山穷的国定贫困县,从2016年就开始系统部署和构建稳定脱贫的“十大长效机制”,着力实施产业强县持久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产业和农民转移就业规模大幅增加,国家和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星级产业园居全区全市前列;召开世界芒果大会,建成国家芒果种质资源圃,获批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推动芒果成为部区共建产业,被国家七部门评为首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先后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等荣誉。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9234元增加到2019年的16146元,年均增长14.9%,其中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由3862元增加到11874元,年均增长32.4%;近4年累计减贫12960户50990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24%,于2018年历史性摘掉贫困县帽子。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队伍建设的领导,扎实推进人才振兴。《条例》专门用一章,就队伍建设提出要求和安排。为了针对性解决问题,田东县于2017年研究出台了《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建立起管理、经营、科技、乡土等人才库,实行动态跟踪和激励;与国家科研院所形成稳定战略合作;建立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把更多“草根”转变成“土专家”“田秀才”和“本土能人”;开展“融资+融智”芒果产业培训和“万人培训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能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万多人。

 加强党对农村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的领导,扎实推进文化振兴。《条例》对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做出了专门部署。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田东县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每年用于社会和民生事业的投入都在财政总支出的80%以上,并于2017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强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和民族非遗文化等“三个文化”的挖掘保护,农民精神风貌得到较大改善。文化扶贫、民政扶贫、卫生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先后得到国家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等肯定。

 加强党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扎实推进生态振兴。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条例》也明确要求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田东县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开展“美丽田东”活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街道三年提升计划,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三清三拆”,乡村风貌不断更新。2018年、2019年田东县先后荣获“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称号,获批国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林逢镇林驮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加强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党建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组织振兴。《条例》对加强党对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和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分别作出专题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近年来,田东县一直把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党建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2175人;全覆盖选派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精准选配、管好用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全县167个村(街、社区)“两委”换届一次成功;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深入实施“党建+”工程,加强农村屯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连续两届获得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称号,今年第一季度群众安全感测评指数为98.0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认可率为96.98%,均排在广西前列。江城镇大诺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制度保障

 抓好农村工作,推动《条例》落地,既要执行好组织领导、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考核监督等硬性规定,又要在实践中持续向改革创新要活力,向制度完善要保障。

 不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条例》明确提出,农村工作必须遵循的第一条原则,即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工作中,我们把县乡村书记抓乡村振兴摆在突出位置,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还成立了县脱贫攻坚阵地战(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每月至少集中听取一次情况汇报;今年又建立了每周书记办公会听取一次农业农村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的制度。《条例》出台后,第一时间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确保党中央部署要求得到及时有效贯彻。

 层层压实农村工作责任。《条例》明确要求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农村干部要做好农村工作,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多往农村跑,多往地头钻,多向群众学。在脱贫攻坚战中,我们建立了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制度,县领导带头,带动全县7000多名帮扶干部经常性进村入户;于2016年开展县四家班子领导驻村入户专项行动,集中有效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增进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和深厚感情。同时,不断加大巡视巡察和督查工作力度。

 强化运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条例》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注重发挥改革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推动作用。这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深刻体会到的法宝。自2008年以来,田东县先后承担了农村金融改革、扶贫开发综合改革、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等一系列涉农改革试点任务,对于推动农村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迄今,田东县所承担的12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均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中农村金融改革和金融扶贫的“田东模式”,于2015年底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于2018年底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汪洋主席肯定,并入选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

 建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机制。《条例》强调,各级党委应当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乐于奉献为民。近年来,我们在农村工作中,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切实推动广大干部在农村工作中担当作为。比如,成立全县中心工作总指挥部,县主要领导挂帅,建立“数字督办”指挥系统,对工作情况问责问效。又如,针对阶段性重大工作,通过考评对象面对面述职自评、领导干部背靠背民主测评、县委常委会实打实集中议定“两评一议”的方式,对科级“一把手”工作实绩进行专题评议,“争比进位”排出名次。将“两评一议”向农村基层延伸,开展“产业评星”,推动广大群众你追我赶发展产业致富。再如,2016年开始探索实施“一票赞成”认定办法,对围绕全县“三大战役一大保障”工作主线取得重大突破的单位,只要没有“一票否决”事项,年度绩效考评不用再走常规的打分、测评程序,可直接评为一等单位,个人评为优秀个人。“一票赞成”的做法在广西全区推广。

 总之,农村工作是县委书记的主责主业,学习好、运用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来不得半点马虎。(转自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专刊)


友情连接